本文摘要:标题:所持优粤卡人才符合条件的 本人未婚及未成年子女可入户广州8月1日,记者从广州公安得知,为增大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引入力度,完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,8月5日开始,广州公安机关为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有人办理涉及入户业务。
标题:所持优粤卡人才符合条件的 本人未婚及未成年子女可入户广州8月1日,记者从广州公安得知,为增大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引入力度,完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,8月5日开始,广州公安机关为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有人办理涉及入户业务。持有人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人员,如住所或工作地在广州市的,其本人及未婚、未成年子女可按照涉及规定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。
据介绍,具备国内非广州市户籍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,其住所或工作地在广州市的,可申请人将本人及其未婚、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出广州市。如科具备外国国籍、港澳台、华侨身份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,须按国(境)外人员回国(入境)移居拒绝办理国内户籍。申请人填上《发给呈请迁出证明情况登记表》,递交广东省人才优粤卡、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,以及注册入户地址的涉及材料(如: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、个人住宅房产等)。有未婚随迁的还须要获取本人或未婚的结婚证、未婚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;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须要获取其出生证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(16周岁以下准予获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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